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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档案馆安全保密制度
发布日期:2008-06-17    撰稿: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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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加强我馆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管理

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加强我馆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管理。

 

2、全馆职工(包括回聘人员、临时工)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及工作程序,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3、档案馆馆长为全馆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对全馆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以及全馆安全保密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检查,承担全馆治安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

 

4、档案业务指导室主任为该室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各类归档文件(包括纸质、电子等种载体文件)移交入库前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该室全体人员须对其分管门类的归档文件(包括纸质、电子等各种载体文件)的密级标识进行检查,承担归档文件移交入库前的安全保密管理责任。

 

5、档案保管利用室主任为该室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档案库房和阅览室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阅览室值班人员对当天的库房安全保密工作及馆藏档案安全利用负责。严格执行档案内阅、外借登记制度及非值班人员进入库房登记制度。档案复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要及时粉碎销毁。所有涉密档案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提供利用。

 

6、凡涉及国防科技项目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安全保密教育后方可上岗。国防科技项目档案的接收、借阅、销毁等工作须严格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科技涉密档案工作保密管理细则》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7、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须定期进行安全保密教育的学习,增强档案安全保密意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机密,不得携带档案材料回家、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不与无关的人员和家属谈论档案机密。更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随意解密、摘抄、复印、传播具有涉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8、严禁涉密的档案信息上网。档案馆需上网的档案信息须经本单位安全保密负责领导严格审核批准,确保涉密档案上网。如在网上发现,必须立即清除并追究相关责任。档案馆内涉密的计算机严禁连接网络,未经许可不得与其他信息储存设备连接,处理或传递涉密档案信息。

 

9、对于馆内贵重设备、机密文件、珍贵文博藏品、公章等须实行专人管理。

 

10、本制度由校档案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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